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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签订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2013年04月03日 18:15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已公布,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工作。

1.项目负责人用以前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写任务书,用户名是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密码为项目负责人当时自己所设。填写任务书时,项目负责人不得自行减少研究内容,削弱研究力量,降低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也不能自行添加或更换项目组成员。

2.项目起止年月应与申请书中的保持一致,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逾期未完成的将作为中止处理。

3.对于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项目经费表中的“间接费用”请填写“0.1”,“绩效支出”请填写“0”,劳务费不能超过资助经费的15%,之前已经在系统中提交了任务书的项目负责人请更改(已退回)。

4.项目下达后,请项目组尽快启动项目,加快项目的实施,由于项目经费是省财政网上指标,省财政厅要求项目经费在2013年11月底前使用完,希望课题组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加快项目经费的使用进度。

5.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进行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批准号标注,未标注的成果在结题验收时不算。

6.落选的项目申请人可到科研处查看评审反馈意见,部分项目虽然已经立项,但有专家修改意见,请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系统中有说明)。如果专家无修改意见,则填写“无”。

7.任务书中最后一页“项目签批审核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承诺请签名,依托单位指的是海南大学,不用学院盖章。

8.项目任务书填好后,在系统中提交,待省科技厅审核无误,处于“等待提交纸质材料”状态时再打印,打印好的任务书一式三份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校科研处。

9.纸质立项文件请于4月10日以后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来科研处领取,再转发给各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游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附件:2013年省基金立项清单

科研处

2013年4月3日

附件:2013年省基金立项清单(word版本)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