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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3年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验收证书及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2013年07月08日 22:15

各有关单位:

2013年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验收证书科技厅已经反馈至学校,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前来领取,并发给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科技厅要求,2013年验收的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请各项目负责人从学院领取验收证书后,先填写word版本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登记表”或“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公告(见附件),填写完后,再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网www.nast.org.cn进行“海南在线成果登记”,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这两天将通过手机短信发给您们,注意:用户名和密码是全校统一通用的,请不要更改。成果登记流程:www.nast.org.cn-海南在线成果登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登记成果-保存-我的登记表(填写详细内容),登记完请保存,不要发送海南省,校科研处审核没问题后,再由科研处发送海南省。科技成果登记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先填写完word版本的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后,再进行网上填报,以免出错,填写时注意选择“应用技术类成果登记表”或“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登记表”。

2.成果登记名称必须与验收证书上的项目名称保持完全一致。成果登记表封面上的“批准登记号”及“批准登记日期”不用填写。“成果水平”不用填写,网上填写成果水平时选择“未评价”。

3.成果登记表中的“三,3.评价日期”及成果公告中的“评价日期”填写验收日期,即“2013年5月9日”或“2013年5月10日”;“三,4.评价报告编号”指的是验收证书号,请填写全称,如“琼科验字[2013]165号”。“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4.“课题来源”如果是省基金项目,在“地方基金”前打√;如果是省重点项目,则在“地方计划”前打√。

5.成果完成人的名单顺序应与验收证书中的完成人及顺序一致,第一位为项目负责人,“评价委员会名单”请参照验书证书中的“验收专家组名单”填写,出生年月一律按“1978.06”类似格式进行填写。

6.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必须是从word文档打印出来的,不能从网上在线打印。请各位老师打印之前将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发邮件至yjh505@126.com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打印。

7.材料装订顺序:“成果登记表、成果公告、验收证书复印件(A4)”,简装,一式2份(论文等附件不用附),于2013年7月15日前报送校科研处,同时将成果登记表、成果公告的电子版发送至yjh505@126.com。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附:1.2013年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验收证书发放表

2.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3年7月8日

1.2013年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验收证书发放表

2.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材料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