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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业科技成果出让的公告

2013年08月22日 10:49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征集农业科技成果出让的公告 琼农字〔2013〕93号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促进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教和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激发科技人员从事农业科研工作的热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解决农业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海南省农业厅将于2013年12月12日[在中国(海南)国际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开幕式之日]举办海南省首届农业科技成果转让拍卖会。通过拍卖会,为科研教学单位与企业搭建科技成果转让平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农业科技成果应有价值。为做好拍卖会工作,现将征集科技成果出让公告如下:一、征集方向及对象 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畜牧、种植业、热作、农机、植物病虫害防治、预冷保鲜和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以品种培育、技术集成、成果转化、技术培训、品牌创制、示范基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集聚优质科技资源,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试验和示范等等,省内外科研教学单位与企业所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与畜禽新品种培育。 (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与畜禽疫病综合防治关键技术。 (三)农产品保鲜、冷藏、深度加工技术。 (四)国内领先水平的适用农业生产技术。 (五)农业废弃物生态循环综合利用技术。三、征集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技术发明应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或者有发明专利的;

2、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的;

3、在实施中取得显著效益或者具有明显的应用前景的。

(二)省农业科学技术应用推广的条件: 1、在农业技术开发方面,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2、在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技术性基础研究(科技情报、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中做出成绩,以及为农业科学化管理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并应用于实践,产生较大影响的。 3、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技术改造),即指在应用、实施、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或引进、消化、吸收、开发、组装推广的,特别是在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完成较大农业科技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运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并有创新,以及应用农业高新技术在改造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升农业生产科技水平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科技成果必须经国家或省级有关专门机构认定或审定。四、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农业科技成果出让征集表》,报送海南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项目截止时间:2013年9月31日。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南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吴琼泽,65342677; 郭 涛,65351355(传真),18876186193。 电子邮箱:hnsnytkjc@126.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第一办公楼1202室。

附件:农业科技成果出让征集表

海南大学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8日,由科研处统一报送。

2.联系人:洪老师 66160313 信箱:hnkjkfb@163.com

海南省农业厅 2013年7月30日附件:农业科技成果出让征集表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