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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3年度集中结题会议的预备通知

2013年09月18日 11:46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琼教科研〔2013〕17号

关于召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3年度集中结题会议的预备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教研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管办,省内各高校,各中职集团校,厅直属各中学,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0月底或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3年度集中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结题人员

凡“十一五”或“十二五”期间获省规划办立项,已到结题时间但尚未结题的课题(包括各类小课题)均须参加,如需延期请提交延期申请(曾经申请延期的课题不能再次申请延期)

二、结题申请

各课题主持人必须先填写《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表》并于10月20日前发送到省规划办邮箱:hnkt08@163.com。不提交结题申请的不能参加课题结题活动。(申请表可从省规划办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网址:my.hersp.com/9036)。

三、结题材料

(一)各课题主持人要认真准备好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见“附件”)。省级课题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3套;国家级课题报送4套,另提供课题研究报告一式5份,交鉴定专家评审用。每套鉴定材料具体目录详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本一套,于10月25日前发送至hnkt08@163.com。

(二)所有文本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专著外,将所有资料(或复印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按规定要求汇集完整资料和装订的,不进入鉴定程序。

(三)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请分类整理,以文件盒形式呈送,用后带回。

四、鉴定评审

(一)本次结题活动由我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采取会议结题的方式,课题主持人须现场汇报并进行答辩。

(二)我办将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对结题成果进行优秀、良好和合格的评估鉴定,颁发结题证书并按相应等级分别给予课题实验奖励资助。课题评审鉴定结果将通过海南教研网向社会公告。

(三)未能通过鉴定的课题,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课题进行改进研究,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有经费资助的课题将追回已拨经费。

五、其他

(一)材料寄送地址

海口市兴丹路26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304室(邮编:571100)

(二)联系人

谢炜,电话:36652758(办);王女,电话:36652770(办)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