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的要求,请我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各位老师就自己负责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进展报告,如实撰写《国家社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于12月25日前送科研处(办公楼四楼405室),纸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检查范围:2012年前获立项并未结项的所有国家社科项目(包括2012年度立项项目)!特别是个别2007年获立项未结的项目,一定要作详细说明,这部分项目为拟撤销项目。
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79010,电子信箱:1042017497@qq.com。
附:《国家社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13年12月9日
//www.hainanu.edu.cn
《国家社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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