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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4年03月19日 10:48

各有关单位:

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要求,2014年省基金结题工作开始受理,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整理结题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结题材料统一按照附件1《2014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结题)材料统一格式》装订,一式5份,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建议统一用蓝色),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项目验收将以会议验收的形式进行,即项目负责人先汇报(PPT不超过10分钟),专家再答疑,PPT模板请从附件5下载。

3.验收证书(附件4)中的“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先草拟,并录入,总结报告(附件2)中的“学术委员会意见”由项目负责人编写并录入,“技术研究报告”没有固定格式,请根据项目本身,自己编写,验收证书中“验收日期”和“验收批准日期”不填。

4.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计划书(盖章后的)之前已经反馈给您们,如果没有,请从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复印。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签字盖章的)如果本人及学院没有,可以到科研处查询复印。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需复印申请书的请于3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4:30集中查询复印。

5.海南省自然基金项目不再受理项目延期结题的申请,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请填写重要事项登记表(附件7), 科技厅将对该项目予以终止,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海南省自然基金项目。

6.海南省科技厅将根据各单位的结题率确定下一年度可申报项目的指标,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7.纸质材料提交:(1).“2014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结题)材料”一式5份;(2).验收证书一式1份(A4双面打印)。

电子版提交4件,即“验收证书、汇报的PPT、总结报告(不用扫描附件)、结题项目清单”,请用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分别命名,如“张三验收证书.doc”、“张三.PPT”、“张三总结报告”等。并将电子版发邮件至yjh505@126.com。

8.报送时间:4月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材料报批后,具体验收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1.验收证书中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立项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是否已经写好并录入,验收证书中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验收专家组名单”不用填写,验收证书封面上的完成单位只填到一级法人单位,不用填到二级学院。2.总结报告中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名,学术委员会意见是否已经录入;经费决算表(附件3)中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名,财务是否已经盖章,自筹项目不用报经费决算表,3.总结报告及验收证书中的项目组人员及顺序是否与立项文件中的人员及顺序一致(不能添加、删除、更换项目组人员及变更人员顺序)。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科研处

2014年3月18日

附件1.2014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结题)材料统一格式

2.总结报告表

3.经费决算表

4.验收证书

5.PPT汇报模版

6.结题项目清单

7.重要事项登记表

8.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8附件1-8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