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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2年06月26日 08:56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为做好201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依托省属高校和省属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已正式批准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2、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3、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共享的仪器设备不在此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重点实验室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其依托单位匹配资金与专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2、执行政府采购;

3、每个实验室申请经费额度在50万元以内。

三、在线申报及流程

所有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各依托单位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报。

(一)注册账号。登陆海南科技在线,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必须且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账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

(二)在线填写。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资金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本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上报纸件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

四、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申报书中未签字、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联系电话:65203097、65203042

(二)申报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5339913、65376558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蒙巍、王志政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学校要求:请各实验室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7月5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PDF电子版报学校科研处。由于实验室专项从申请到批复有一定时间跨度(一般为次年4-5月批复),实验室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充分,申请可以在一年后才采购的设备,如为实验室急需的设备请考虑从其它经费渠道解决,以免专项经费允许采购的设备与实际需要采购设备相冲突,届时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文件批复的设备进行采购。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6293351 邮箱:66293351@163.com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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