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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补充说明

2012年08月29日 11:58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2013年省基金申报补充说明如下:

1.项目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申报成功后,下载的PDF文档,打印出来后必须要显示有阿拉伯数字水印(每页中间斜向上的数字),没有将数字水印打印出来的无效。下载的PDF文档内容并没有包括查新报告等附件,装订时请将查新报告等附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按照海南省科技厅文件要求,必须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建议统一用白色封皮),一式三份,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查新报告至少要一份原件。

2.项目组成员中如果有外单位人员,则申报单位中的合作单位必须有,而且是外单位人员所在的法人单位,并加盖外单位法人单位的公章。

3.中级非博士学位获得者,一定要有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作推荐意见,格式见申报系统的附件列表,推荐专家签字后再上传到系统中。

4.上传查新报告时,请将签字盖章的查新报告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如果容量超过系统规定的容量,则分成两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尽量不要每页扫描后分别单独上传。

5.提交的纸质材料最后一页签字盖章页请项目申请人及成员签字,材料由学院按照限项指标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游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科研处

2012年8月29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