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领取2012年省基金计划书、验收证书及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2012年09月26日 23:35

各有关单位:

2012年省基金计划书、省基金验收证书、省重点验收证书科技厅已经反馈至学校,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前来领取,并发给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科技厅要求,2012年验收的省基金、省重点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请各项目负责人从学院领取验收证书后,填写“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登记表”或“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公告电子版(见附件),同时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网www.nast.org.cn进行“海南在线成果登记”,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这两天将通过手机短信发给您们,注意:用户名和密码是全校统一通用的,请不要更改。成果登记网上发送流程:www.nast.org.cn-在线成果登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登记成果-保存-我的登记表(填写详细内容)-发送海南省。

科技成果登记注意事项:成果登记名称必须与结题/验收时的项目名称保持完全一致。成果登记表封面上的“批准登记号”及“批准登记日期”不用填写。“成果水平”不用填写。成果登记表中的“三,4.评价报告编号”指的是验收证书号。“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课题来源”如果是省基金项目,在“地方基金”前打√;如果是省重点项目,则在“地方计划”前打√。“成果完成人员名单”中的职称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其他分别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请参照验书证书中的“验收专家组名单”填写。注意不同的是:①“评价委员会职务”按在评价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择一填写。②“职称”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其他分别填写。出生年月一律按“1978.06”类似格式进行填写。

打印word版本的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公告,将验收证书复印件附在这些材料后面一起装订,装订顺序:“成果登记表、成果公告、验收证书复印件”,简装,一式3份,于2012年10月15日前通过学院统一报送校科研处,同时将成果公告的电子版发送至yjh505@126.com。

附:1.2012年省基金计划书发放表

2.2012年省基金、省重点项目验收证书发放表

3.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材料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科研处

2012年9月26日

//www.hainanu.edu.cn1.2012年省基金计划书发放表

//www.hainanu.edu.cn2.2012年省基金、省重点项目验收证书发放表

//www.hainanu.edu.cn3.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材料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