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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3年01月11日 22:50

各单位、各基金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动员及预评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发动,合理安排项目的分流,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

(二)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应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学院应及时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结合本学院科研方向及发展情况,部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尤其是分管院领导要认真分析本院2012年未中标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各学院以本学院学术委员会为基础,并邀请具有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基金项目经验的教师组成申报项目初审专家组(校内外),应在2013年2月28日前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学院根据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完善。

3、申请人应按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对申请书格式进行认真审查,找出各栏目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具体的修改和完善,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避免非学术失败。

4、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5、应重视高级职称研究队伍的遴选,一方面妥当使用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参加的三次机会(包括在研基金项目),另一方面要确保队伍的合理和稳定,务必注意不要超限。

二、项目申请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12月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3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请申请人务必仔细研读项目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nsfc.gov.cn,选择菜单栏的“基金指南----项目指南”)。

(二)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中男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中男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三)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四)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3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交本单位进行审核。

(五) 申请人应使用2013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3年1月1日后,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最新版的申请书电子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nsfc.gov.cn,选择右上角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再选择“申请书下载”)。按所报项目类别的正文撰写提纲填写(按报告正文提纲逐项撰写,在撰写过程中,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包括括号内的说明。如没有此项,填写“无”),旧版的申请书无效。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

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申请注意事项

基金项目申报涉及事项多,请各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附件6“2013年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同时务必仔细阅读《2013年度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面上项目的详细要求,面上项目的要求同样适用青年基金、地区基金。

四、项目初审与申报时间安排:

1、2012年11月下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项目申报通告。《2013年度项目指南》电子版于2012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0日,各单位认真组织、策划本单位的申报计划,要充分利用跨学院的人力资源,整合实力。申请者查阅资料,撰写申请书初稿,申请书务必使用2013年新版(以前版本均不接收),将初稿提交所在单位。

3、2013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各单位组组织力量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评审,并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供申请者修改。各单位申请者将经过本单位审阅修改过的申请书电子文档报到科研处,同时将版本号一致的电子文档报学院科研秘书,科研处对申请书再进行审查(主要是对第一次申请的基金项目进行形式初查)。各学院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学院拟申报项目统计表(附件2)及1份纸质申请书报送科研处。

4、2013年3月1日至3月8日为项目申请者修改、打印、复印正式项目申请书时间。

5、申请者务必在2013年3月8日前将纸质的正式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电子版申请书统一命名为“姓名+版本号”,每修改一次请将申请书重新命名为最新的版本号,特别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档版本号要一致)、“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和“海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各一式一份送交本单位。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为便于正文修改,签字盖章页请务必单面打印装订,特别是有校外合作单位的)。

6、各单位必须在2013年3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申报材料(请将申请书按项目清单的顺序排好,并用铅笔在其中一份纸质申请书左上角标上相应序号)和“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附件1)”及确定的“2013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附件2)”签字盖章后送交科研处,同时报送一致的电子文档。个人提交不受理。

请各单位和申请者务必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报送者,概不受理。

五、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咨询等

(一)为保证2013年项目集中接收工作正常进行,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于2013年3月10日停止服务。

(二)若依托单位名称等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信息变更申请,以免影响拨款及联系工作。

(三)《指南》于2012年12月上旬发行,《指南》电子版于2012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五)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 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等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8484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6760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学基金杂志社 62327204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七、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老师,联系电话:66293351,E-Mail:66293351@163.com 附件:

1、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由学院填写,签字盖章)

2、2013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由学院填写,盖章)

3、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由申请人填写)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填写)

5、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6、2013年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7、海南大学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简表(供填报基金申请书时选择)

8、海南大学承担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级职称人员,供申请人查寻以防超限)

9、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海南大学)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

11、2013年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培训资料

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体系

科 研 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下载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