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0年06月17日 11:22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TüB?TAK)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0年双方将在新型冠状病毒研究领域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中土两国科学家携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新冠肺炎相关关键知识缺口和研究领域,以及各方资助重点,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1. 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筛选和研发(Screening and development of broad-spectrum anti-coronavirus drugs,申请代码1须选择H3106);

      2. 抗冠状病毒疫苗研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anti-coronavirus vaccine,申请代码1须选择H1014);

      3. 动物源病毒感染的病原学与致病机制及抗病毒免疫保护机制(Etiology and pathogenic mechanisms of animal-derived viruses and protective immune mechanisms against virus,申请代码1须选择H1904);

      4. 冠状病毒快速及精准检查新技术(New technologies for rapid and precise diagnosis of coronavirus,申请代码1须选择H1911);

      5. 公共卫生管理、运筹科学、卫生服务科学以及紧急公共卫生响应的社会和行为研究(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operational sciences, health delivery sciences and social and behavioral aspects of emergency public health response,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06)。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 资助年限

      资助期限2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三) 资助经费说明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土方资助强度为72万里拉/项。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土方申请人应符合TüB?TAK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并按照要求向TüB?TAK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TüB?TAK(中土)”,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作为负责人承担的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 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612日至20208716时。

      (四)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此外,项目负责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与外方合作者达成一致,并提交双方负责人签署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3)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结果公布

      2020年12月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审批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 钟齐

      Email: zhongqi@nsfc.gov.cn

      电话:0086 10 6232 7005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086 10 6231 7474

      土方联系人:Dr. Guliz Sutcu

      Email: guliz.sutcu@tubitak.gov.tr

      电话:0090 312 298 1881

      附件:

      1.项目指南英文版

      2.英文申请书(JPD)模板

      3.合作协议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0年6月12日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