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和科研单位:
现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与上海开展科技合作项目的函》(琼科便函〔2021〕32 号),请按征集办法申请。
补充征集条件要求与上海有积累的合作基础。
时间要求: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
校联系人:董老师;电话,66279010
电子邮箱:hndx_we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