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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1年01月29日 18:26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省基金申报文件及申报指南转发给您们,现将第一轮通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省基金包括面上、青年、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为更好的完成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门将拟申报2021年省基金的项目申请人名单(格式见附件3)汇总后2021年2月1下午4:30前发送至yjh505@126.com。

   2.此为第一轮通知,我校的详细要求会在第二轮通知中发布,届时会发布在学校科技处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请项目申请人及时关注。

3.限项条件(按照附件2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摘抄如下):

1)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5周岁青年项目年龄要求见申报指南;

2)按照申报指南,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承担1项以上(含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2019年高层次人才项目和2020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联合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在研省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省基金项目,在研省基金范围包括省基金面上、青年、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以及当时作为30岁以下且从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者,另外,根据省科技厅解释,2020年12月30日到期的那批省基金项目也算在研;

3)当年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请不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即有意申报2021年省重点、省重大项目(或课题)的申请人不能申请同一年度的省基金项目;

4)已获得2次以上(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而至今未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基础研究计划等基础研究类项目的,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往年立项的自筹经费省基金也算在内;

5)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强制终止”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附件:1项目申报文件

    2项目申报指南

    3申请人名单(格式可下载)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1. mail: yjh505@126.com

     

     

                                科技处

                           2021年1月29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