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省基金申报第二轮通知,如无特殊情况,也是最后一轮通知,通知事项如下:
1.省科技厅对省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有指标限制,根据第一轮通知报送的名单,现决定以第一轮报来的名单为主,即在名单范围的可不用再筛选,但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中的“(二)项目申报人基本条件”,若有新增省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申报者,请通过学院提前告知校科技处(2月25日前)。其他类型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30岁以下从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者虽然不占学校申报指标,但是也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中的“(二)项目申报人基本条件”。
2.省基金申报具体流程:申请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在线填报,在附件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未注册过的请选择“项目申报人”进行注册,校科技处再进入系统确认→下载本通知中附件3“承诺与推荐意见”填写、打印、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将承诺与推荐意见收齐统一交校科技处办理盖章(3月29日前)→学院反馈给项目申请人(3月30日)→申请人彩色扫描上传、确认无误后将整个项目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即校科技处(4月1日前)→校科技处在线审核上报、分类行推荐公文上报等。
3.项目联系人请填写项目申请人本人,自筹经费及其它来源经费请填写0。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建议写3年,统一写“2021年4月16日-2023年12月30日”,项目一旦立项,我校不允许延期,但可以提前验收,每年3月初统一提交验收材料。
4.项目负责人添加项目组成员时,务必告知对方关于限项的要求,即项目申报指南中的二(二)1(5)条“当年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请不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且项目组成员必须亲笔签名,签名页的成员名单及顺序与系统中在线填报的保持完全一致。
5.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建议经费预算尽量集中,不宜过于分散,“其他支出”如无特殊需要,一般为“0”。设备费不能预算办公耗材等费用。
6.关于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间接费用”的填写。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间接费用与绩效支出的差值即为“科研管理费”,我校要求这个差值为总经费的5%。对于面上、青年及高层次人才基金项目,由于金额不大,建议“绩效支出”预算为“0”,相应的 “间接费用”预算为总经费的5%;如确需要预算“绩效支出”的,则间接费用与绩效支出之差保留为项目总经费的5%,间接费用总额最高不能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创新团队项目亦是如此。按照省财政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绩效支出在项目验收前最多只能发放50%,剩余部分验收通过后发放,按照我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绩效支出做表发放时必须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公示,且项目至少执行一年后方能发放。
7.申请书中考核指标不宜过高,如果立项,考核指标不能消减,标注且相关的成果计为该项目结题验收成果。
8.中级及以下职称且非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在线上传2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我校模版见附件5),项目组成员不宜作为推荐专家。
9.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10.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科技处 游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
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65389015
附件:1.申报文件
2.申报指南
3.承诺与推荐意见页(模版)
4往年全省省基金形式审查不过原因
5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仅适用于中级及以下职称且非博士学位申请者)
校科技处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