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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的通知

2021年02月24日 09:46

各国基申请人: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进入关键期。根据项目指南要求,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海南大学动物伦理委员会章程》,经学校动物伦理委员会研究,即日起受理相关科研项目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现就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电子版审核

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海南大学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表(供课题申报)》(见https://ha.hainanu.edu.cn/keji/info/1012/3186.htm 中的附表1),并于31(周日)前将申请表word版(暂不签署表中声明发送至HNUAUCC@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动物伦理委员会将于33前完成申请表的审核与意见反馈工作。

二、纸质版上交

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人打印《海南大学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表(供课题申报)》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签署“声明”及“动物实验负责人签名”后,于35日上午送至科技处405室办理盖章等事宜。

三、异议申诉

对学校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决议有异议的项目申请人,可以在决议发布后3日内补充新材料或改进后申请1次复审。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208901186


海南大学动物伦理委员会

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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