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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关于正式申报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的通知

2021年06月07日 18:21

各有关单位及通过预评审的项目申报人

我校关于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正式申报的有关要求如下:

1.在线无纸化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index)网上填报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模版见附件3)和承诺书(模版见附件4),其中承诺书需填上“项目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签字。上述材料请于6月15日前填报完毕后到校科技处(办公楼405游建华)办理盖章。

2.按照海南省科技厅要求,正式申报内容必须与预申报内容完全一致,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合作单位、考核指标等。项目联系人请填写项目负责人本人。

3.有合作单位的必须上传联合申报实施协议,我校模版见附件5,合作单位必须在申报实施协议及审核意见“其他参加单位意见”处作意见并加盖公章。参与单位为企业的,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经费,并出具承诺函

4.经费预算表中设备费不能预算办公耗材等费用。申报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经费预算表中“其他支出”栏必须预算一定的审计费用。

5.关于申请书专项经费预算表中“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的填写,“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根据《海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0号),管理费为专项经费的5%,绩效支出由项目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两者之和即为“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总额最高不能超过直接费用(注意不是总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项目负责人在可行性报告填写预算用途及依据时可参照如下进行填写,“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2019]22号)第(十)点要求,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阶段支出,项目实施期内发放比例不超过5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出剩余部分。”

6.项目执行期为两年,我校统一按2021620-2023619日填写。

7.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登录系统后下载,登录前下载的可能有水印“样本”二字,不合要求。

8.正式申报以后,通过会议评审拟立项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时,企业单位(含合作单位)提供以下材料请合作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完税证明材料等项目组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等,如属临时聘请或合作的研发人员,需提供临时聘请或合作的证明材料项目实施需要试验和示范基地的,需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合作的科研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及土地的红线图等

9.时间要求: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项目不需提交申报纸质材料,请各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集中造成拥堵。

10.申报咨询电话

校科技处:电话:66293351  联系人:游建华

E-mail: yjh505@126.com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  65389015

附件:1.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我校入围正式申报清单

        3-(1)审核意见(已盖章版,适用于海南大学独立申报)

        3-(2)审核意见(适用于非独立申报)

        4.承诺书-需填上“项目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5-(1)合作协议书样版(海大牵头申报)

        5-(2)合作协议书样版(海大参加申报)

 

                                                               科技处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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