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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1-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年07月02日 18:30

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已经发布2021-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限项要求:按照申报指南及海南省科技厅的解释,已经申报了2021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及预申报了2021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人不能牵头申报(不管是否立项及是否进入正式申报答辩阶段),正在申报2021年省重大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亦不能牵头申报,其他限项条件见申报指南。

2.在线无纸化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index)网上填报,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模版见附件3)、合作申报项目协议书(模版见附件4)和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可向校科技处索取)。由于临近暑假,上述材料请于7月12日前填报完毕后到校科技处(办公楼405)办理盖章。

3.按照申报指南及海南省科技厅要求,此类项目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项目合作单位至少包括1 家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创新单位。合作单位必须在附件4合作协议及附件3审核意见页“合作单位意见”处签字或盖章,国(境)外合作单位无法盖章的,以合作单位负责人或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为准,并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合作协议有效期涵盖申请项目执行期。

4.关于申请书专项经费预算表中“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的填写,“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根据《海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40号),管理费为项目专项经费的5%,绩效支出由项目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两者之和即为“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总额最高不能超过直接费用(注意不是总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项目负责人在可行性报告填写预算用途及依据时可参照如下进行填写,“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2019]22号)第(十)点要求,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阶段支出,项目实施期内发放比例不超过5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出剩余部分。”另外,经费预算表中设备费不能预算办公耗材等费用。

5.项目实施年限为2-3年,我校建议都写3年,即2021730-2024729日填写。项目联系人请填写项目负责人本人。

6.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登录系统后下载,登录前下载的可能有水印“样本”二字,不合要求。

7.时间要求: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项目不需提交申报纸质材料,请各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集中造成拥堵。

8.申报咨询电话

校科技处:电话:66167932  66293351  

联系人:耿加美 游建华

E-mail: yjh505@126.com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  65389015

附件:1.申报指南

    2.自筹经费来源证明(企业提供)

3.审核意见

4.合作协议书

 

科技处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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