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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2022年01月06日 08:45

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基金系统已开放填写,结题清单见附件1,请结题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说明”(见附件2),按填报说明要求撰写结题报告。

一、关于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撰写

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依托单位审核--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4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表编制流程见下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关于结题报告提交的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7日前完成系统在线提交,同时提交“财务处签字盖章的决算表”纸质版(以便单位系统审核决算表时使用)到科发院(一站式服务大厅或405室,李晨华),待依托单位审核完成提交基金委,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于2月28日前将签字后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交科发院405室。

 

决算表编制流结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于1月7日和10日前到财务处(一站式服务大厅王品熙,密码学院旁边)领取2018年,2019年支出明细帐(可同时拷贝电子版,20、21年度云杰系统可自行导出打印)→按支出明细账填写“结题报告中决算表部分”→填写完成决算表后,请财务处(一站式服务大厅王品熙)审核→财务处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将签字盖章后的决算表交科发院(一站式服务大厅或405室,李晨华)→科发院系统在线审核结题报告→提交基金委→基金委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科发院审核签字盖章→寄送基金委。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科发院:秦老师,联系电话:66160313。

 

 

2022年1月5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