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限项等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人登陆新的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网上填报,帐号密码与老系统一致,进入新系统后请务必先完善个人信息才能填报,若仍无法填报,可能是新旧系统帐号迁移技术问题,这种情况下,请拨打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65389015。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注册帐号。在老系统未注册过且正式入职我校的项目申请人请通过各学院科研秘书提交本人姓名、工号、手机号、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报校科发院,校科发院在系统中进行添加。在老系统已有帐号的不用重新注册,使用原有帐号密码登录。
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附件上传。
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上传单位推荐函。
三、申报材料
本年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以及依托单位未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计划总经费”即为“申请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不必填写自筹经费。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建议写3年,可写“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如果写2年,必须确保一定能按时完成,因为项目一旦立项,我校不允许延期。
2.申请书中考核指标不宜过高,如果立项,考核指标不能缩减,标注且相关的成果计为该项目结题验收成果。
3.中级及以下职称且非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在线上传2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我校模版见附件3),项目组成员不宜作为推荐专家。
五、时间要求
1.由于部分项目类型是限额申报的,请各学院/部门将拟申报2023年省基金的项目申请人名单(格式见附件2)汇总后于2022年3月09日上午11:30前发送至300133@hainanu.edu.cn。项目申请人决定是否申报前务必对照以下限项条件:
①当年作为省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承担不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这批省基金属于2023年项目,若立项,占个人2023年省科技专项项目立项指标(即如果2023年省基金立项了,2023年就不会再立项省重点等省科技厅其它专项项目了,且也计为个人在研省科技专项不超过2项这项指标),以上说的省基金都包含面上、青年、高层次人才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②已承担2次以上(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含2019年高层次人才项目、2020年省科技计划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联合项目、2021年省科技计划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而至今未能牵头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课题),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③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阶段性取消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申报资格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
④申报指南中提到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受限项指标限制”指的是这两类项目不占学校限项申报指标,但仍然占个人限项申报指标。
⑤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2023年1月1日年龄未满55周岁。
⑥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2023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⑦其它具体类型项目如创新团队的额外限制规定见申报指南。
2.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3月22日前将收齐的“承诺与推荐意见”页报校科发院办理盖章,盖章后再反馈给项目申请人彩色扫描上传。“承诺与推荐意见”页由系统自动读写生成,请项目申请人尽快登录新系统(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填报相关信息,该页中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亲笔签名,项目负责人每年工作时间请填写6个月以上,项目负责人添加项目组成员时,务必告知对方关于限项的要求,即项目申报指南中的二(二)1(5)条“当年作为省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承担不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3.项目申请人务必于4月11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因为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学校必须行推荐公文在线上传,只有申请书全部审核提交后才能导出项目清单行推荐公文。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科发院 耿加美 游建华 联系电话:66167932 66293351
E-mail: 300133@hainanu.edu.cn
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65389015
附件:1.申报指南
2.拟申报人名单
3.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仅适用于中级及以下职称且非博士学位申请人)
4.往年全省省基金形式审查不过原因
校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