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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2年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项目(第一批)任务书的通知

2022年03月17日 17:37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您申报的2022年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项目(第一批)已经立项,请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218.77.186.200/egrantweb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如果未能填报,请等系统自动生成后再进行填报,填报任务书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任务书起止时间:2022316日;首页及计划进度处都须修改。因还需要校科发院审核修改,故我校在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322日。项目组填完后,请及时在线提交单位管理员,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处于待接收纸质材料状态时下载打印,请打印一式四份,A3双面中缝装订(必须打印出清晰的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字、参加单位盖章后报送校科发院。纸质任务书提交截止时间为331日或省科技厅在线审核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二、注意事项:

1、管理费为项目财政经费的5%

2、间接经费核定比例为不超过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的30%

3、其中专项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在“其他支出”中预算一定的验收审计费用。

三、有参加单位的必须在附件中上传合作协议,可上传当时申报时的“联合申报及实施协议”。但如果当时的协议明确的是具体分配金额且与立项金额不符,则须重新签订协议。在“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中需要填写与合作单位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和成果归属内容,经费分配请列出财政专项经费中各单位分配的总额及各预算科目分配的具体金额,以便届时转给参加单位有充分的依据,同时注明自筹经费由企业筹集。

四、已经预算绩效支出的项目,项目验收前最多只能发放50%,项目通过验收后,发放剩余部分。我校要求第一次发放至少在项目执行一年以后。

五、项目执行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提交验收材料。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我校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

联系人:赵美惠 联系电话:66196257

附件: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项目(第一批)立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请下载留存)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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