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第一批省重点经费已经到帐(不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为顺利实现在云杰系统中报销功能,根据校财务处的科研项目建帐流程,请您们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学院/部门通知到附件2中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登录云杰系统,按照附件1流程操作,在线录入提交后、打印科研收入分配申请单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字,于4月25日前报科发院(办公楼405耿加美或游建华收)。流程操作时请注意不要点击“申报预算”。
2.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严格按照执行年限进行,我校一般不予申请延期,请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按计划结题验收。标注且密切相关的成果作为验收或评估的确认依据(验收时重点关注第一标注成果)。绩效支出验收前最多只能发50%,剩下部分验收通过后才能发放,否则会严重影响验收。
3.有参与单位且需要外拨经费给参与单位的项目,建帐完成后,可由项目负责人进入云杰系统,按照一般报销单在线填写外拨经费单,打印报销封面,附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签字盖章版)、参与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二级单位领导签字,单笔超过10万元的还需要科发院审核签字(办公楼405),报校财务处执行外拨操作。请注意:参与单位经费为计划内合同经费,外拨时,对方不用也不允许开发票,否则严重影响验收。参与单位获得的经费为省重点子课题,不属于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督促参与单位按照所分得的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进行支出,将来验收时,参与单位必须同时进行经费决算或审计。严禁向非参与单位拨付经费或超支拨付参与单位经费,否则不但不能通过验收,而且会强令退回已拨经费并追究责任。
联系人:耿加美、游建华 电话:66167932 66293351
附件:1项目建账流程
2建帐通知单
3《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
4《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琼科规[2020]6号)
科发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