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3年省基金任务书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填写任务书,任务书起止时间必须与立项清单中的起止时间完全一致(详见附件1或3)。
2.研究内容原则上与申报书一致,不得更改考核指标参数,项目组成员及排名在此次填报任务书过程不得更改。请于省科技厅开通系统后两周内在线提交任务书,任务书签署盖章页由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下载、打印、签名后到学校办公楼405(耿老师或游老师)办理盖章,再扫描成PDF上传到系统,若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也需要签字盖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3.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请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 supported by Hai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字样及项目批准号。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执行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我校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
联系人:耿加美 游建华
电 话:66167932 66293351
附件:1. 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海南大学
2.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1〕12号)
3.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含附件)-(立项批复文件请下载留存)
科发院
2023年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