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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2023年11月28日 15:34

各二级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项目管理系统中2023年度进展报告填报功能已开启,现将填报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除2023年新批准的项目及2023年结题项目之外,在研项目均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填写方式: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进展报告。于20231229前提交。提交后请关注进展报告审核状态,如果出现退回修改等状态,请及时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状态栏变成“NSFC已审核

3报告正文:请详细阐述2023年度研究进展,在重要研究进展中应具体写出2023年度获得的相关数据、结果、突破性进展、取得的结论,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不要放入任何与课题无关的内容,请勿在重要研究进展一栏罗列发表论文。

4研究成果目录部分:仅需填写2023年当年所取得的成果内容(注:2022年立项项目,开始日期为202311日,之前的论文或申请的专利不能计入成果)。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申请及授权专利、获奖、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成果信息填报要完整、列明出版的年卷期页等,项目负责人需通过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2023年度取得的成果请勿列在年度进展报告中。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导入成果目录清单;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涉及到2023 年度经费预算调整、项目变更等情况需在此处进行说明。

6、需要填写已使用直接经费用已拨入经费,请认真核对财务信息,如实准确填写数据。

7、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8、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其它未尽事宜可联系科发院联系人杨欢,联系电话0898-6616031318570148226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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