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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自然科学类)

2023年12月05日 12:5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琼教高〔2023108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了做好本次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已到结题最后期限(202312月)却未能按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应及时登录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提交延期申请,并与科学技术发展院联系。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结题材料

(一)结题材料及格式要求参考《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目录》(附件3),一式1份。

(二)纸质版结项材料盖章后,需登录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编号65)提交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四、材料提交时间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1225日前报送至科发院(行政办公楼303室)办理盖章事宜,网上填报应于20231227日前上传系统,逾期自误。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6196257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目录》

附件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125


  1.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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