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转发基金委项目申请通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2024年02月26日 15:30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研读指南原文,按基金委通知要求完成申请书撰写,基金委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25日至202451416时,"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826.htm "。在截止申请时间一周前与科发院联系。为更好地完成申请书形式审查,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提交至学校截止时间为202451116时。


联系人:杨欢 联系电话 6616031318570148226。

邮箱:hdgzk@hainanu.edu.cn


指南要点: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312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根据欧盟法律要求,附件1中未提供欧方联系方式,申请人可以向项目联系人咨询欧方联系方式)。

  (二)资助强度。

申请人应根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直接费用,本项目无间接费用),仅限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三)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91日—2026228日。  

二、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25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附件2)。

  (三)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欧人才项目,合计限1项。

  (四)更多关于限项申请规定的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 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后,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具体步骤为: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ERC(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 预算编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三)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须上传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见附件2),作为附件材料与电子申请书一起在线提交。所附接收函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生活及研究费用安排等,并由欧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25日至202451416时。

五、 联系方式

  申洁  电话:+86-10-62327017

  邮箱:shenjie@nsfc.gov.cn(请联系此邮箱咨询欧方联系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