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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科研启动经费下达的通知

2024年04月03日 15:51

各单位:

   2024年科研启动经费下达及使用要求如下,请务必详阅通知。

一、分配原则

(一)为保障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基本需求,本年度科研启动经费分配根据各学院、各老师所提交的预算足额下拨。

(二)审核原则上按2024年3月1日通知汇总的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表为准,不予调增预算(特殊情况请打报告至递交科发院审批),调减预算无需说明。

二、执行率要求

(一)2024年度科研启动经费执行率时间节点:

1、8月20日要求执行率70%

2、10月20日要求执行率80%

3、12月20日要求执行率100%

(二)执行率未达标项目:

1、截止2024年8月31日经费执行率低于50%项目科发院将收回已拨付经费中剩余未支出经费。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执行进度未达标的,若需要继续使用经费需项目负责人向科发院递交申请并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即可继续使用经费。

3、上一年度执行率不达标或较低的项目作为重点督促对象,在相应时间节点将视经费执行情况科发院将对其提前预警。

4、12月20日学校将收回未使用的经费,不予结转。

三、关于设备采购的要求

(一)涉及设备采购需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完成设备论证、采购意向挂网公示后抓紧在我校采招中心完成提交采购需求的环节。

(二)其他可自行采购的小额仪器设备同样需加快采购进度,若因个人原因拖延支出,未能在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达到相应经费执行率将收回该项目剩余未支出经费。

(三)采购时间在8月之后的项目负责人请务必考虑设备到货、验收、付款的周期,若发生在下一年度付款的导致本年度经费无法支出请及时向科发院说明情况,申请将未支出经费调剂(10月前)。

四、预算下达须知

(一)新引进教师在“财务系统”无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的,请先在“科研管理系统”做校级项目登记,类型选择“科研启动经费(科技)”,待科发院审核推送至财务系统。

(二)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在“财务系统”上申报预算(在研项目请在财务系统原有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上申报本年度预算),并细化经费提交审核!!

(三)其他:

1、新引进老师不熟悉操作流程可下载查阅附件中的“教程”。

2、请自觉关注“云杰系统”中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审核状态,若显示“预算完成”即可正常使用经费报账。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4月3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