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31号)及海南省科技厅要求,现开展2024年第二批省基金、省重点项目的验收材料提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验收评价项目范围
项目执行期已到期的项目(详见附件1),已经提前完成了项目任务书中所有研究内容,至少100%达到了任务书所要求的考核指标的项目可提前提交验收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与到期项目一致。
二、绩效验收评价材料要求
(一)在线填报“最终科技报告”。项目负责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更多→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填报科技报告时请仔细阅读报告的撰写要求。
(二)在线填报“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继续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系统→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材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省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并组织验收。
三、提交时间
2024年5月6日前:项目组提交签字的“验收申请表”及“自评价报告首页”(只需要花几分钟时间填写)到办公楼303办理盖章,这两份材料模版可从附件2、3下载,也可从在线填报系统下载,欲提前验收的请照此一并提交。
2024年5月10日前:在线提交“最终科技报告”。
2024年5月25日前:在线提交验收材料。
为不影响今后的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建议项目负责人尽量提前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一)在线填写提交验收材料时注意:
1.项目联系人请填写项目负责人本人或项目组成员;“科研财务助理”请填写负责给项目组报销经费的人员,可以是学生;
2.上传签字盖章的验收申请表及自评价报告;
3.上传盖章版的项目立项批文(可选择附件4-5下载);
4.上传省科技厅盖章版的项目任务书;
5.上传任务书约定考核评价指标和研究开发内容的佐证材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应用、经济效益情况等。论文请上传全文,若只是接收,则上传接收证明和论文全文,专利请上传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等;著作上传封面、目录、前言等页,研究生培养请上传“研究生培养证明”,该证明应至少包含培养的研究生姓名、学号、专业、哪一级等内容,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或者上传学生的学位论文。标注且密切相关的成果计为该项目验收成果;
6.除上传论文全文外,建议在附件11中补充上传“论文检索页或收录证明”;
7.财政资助额度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及以上项目,请项目组尽快、自行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并上传符合科技项目审计要求的审计报告(包括财政经费和自筹经费),审计报告模版参考附件9,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可从附件10中选择;
8.上传“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决算表”及支出明细账,两者均需盖单位财务章,合作方的必须同时上传。项目负责人从云杰系统导出、打印支出明细账及结题模版表,从系统中下载并填写“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决算表”,往学校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财务处审批窗口审核并加盖财务章(明细账也一并加盖)。填报“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决算表”时,请注意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项,其中劳务费包含学生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除去设备费和劳务费,剩余的直接费用统称为业务费。“间接费用”中的“其他”指的是科研管理费,单位计提的科研管理费算作已支出。
9.分类上传经费支出凭证、票据等(省基金不需要上传,省重点必须上传)。请携带支出明细账,往财务处档案室拍照财务票据(办公楼214室),拍照的票据必须清晰可见,一种方法是手机中下载扫描全能王APP(CS)进行拍照保存到相册,可保证足够清晰,之前若有拍摄,请不必重拍,不仅拍照发票,其它如记帐凭证、报销封面、采购合同、委托合同、设备及材料购买验货单和出库单等相关财务佐证材料都需一并拍摄;
10.如果任务书里有其他来源资金(自筹经费),请务必在附件18中上传相关支出凭证及票据,验收项目时会对自筹资金支出是否达到80%作出判断,支出未达到80%,验收不通过;任务书或协议中约定我校需要配套经费部分主要以项目组成员的人力成本体现,以人力成本作为配套经费的,届时校科发院会与校财务处一道出具相关佐证材料,请项目组提前与科发院游建华联系。
11.上传重要事项调整材料,例如:若已经调整过经费预算,则上传经费预算调整表(可从云杰系统中打印);
(二)对于明显未达到任务书中考核指标的项目,尤其要将经费决算表填报准确,如果验收不通过,结余资金及不合理开支经费必须收回,结余资金的具体金额以验收材料中的经费决算表中的结余经费为准。
(三)无正当理由、未经审批同意而逾期不通过系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的项目,系统自动判定为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五、咨询电话
校科发院联系人及电话:
游建华 66293351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65389015
附件1-到期应验收省基金、省重点项目清单-2024年第二批
2-验收申请表
3-自评价报告
4-2022年省重点(第一批)立项文件
5-2022年省基金立项文件
6-《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31号
8-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对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问题管控的通知-琼科函〔2023〕656号
9-海南省审计报告(参考模版)
10-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仅供参考)-海南20230731
校科发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