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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2024年08月28日 10:56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批准项目计划书填报已经开始,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批准通知中的要求和通用计划书的填报说明认真填写计划,并根据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一、计划书填报有关注意事项

1. 青年基金、优青基金(包干制)

签署经费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计划书时需签署经费承诺书(附件1)。

经费预算备案:根据《海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填写项目经费预算备案表(附件2)。

青年基金正文:要求同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优青基金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2. 面上项目、地区基金(预算制):

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金额。执行过程中,除设备费预算调剂需报依托单位审批外,劳务费和业务费预算调剂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预算说明书请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简要说明。

如有合作研究单位,并有外拨情况:请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合作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同时需签订合作协议书(附件3),协议书一式四份,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后,与任务书纸质版同时提交。

正文: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3.重点项目(预算制):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计划书(必交)与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项目负责人签字,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书签字页和盖章页(必交)。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有合作单位的,必须请合作单位盖章(在申请阶段已提交过合作单位盖章的项目可不用再重新提交此材料)有境外单位参与的不视作为合作单位,参与人签字处签“见附件”(附件为境外参与人知情同意书,可电子签名)。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统一加盖。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需签承诺书、预算备案表。请同时提交承诺书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预算备案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4.合作协议书。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同时有资金外拨,需签订合作协议书,请同时提交项目合作协议书。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请将上述材料12装订在一起(缺一不可),连同材料3和材料4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老师处,科研秘书老师于914日前交至科学技术发展院马丹老师处(行政办公楼308A室)。


三、时间节点要求

1.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9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2. 纸质版提交至学校时间为 914前。

联系人:马丹  话:0898-66160313,15892387834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828

 


  1.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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