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校在职在岗的参与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或为我省引进的在我省开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中的相应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须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合理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已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数额
(一)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学校自筹项目)2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二)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项目学校共有6项推荐名额,其中重点项目(3万元/项)1项,一般项目(1.5万元/项)5项 。鉴于此,各学院限推荐2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请各单位务必严格筛选,做好初评工作。学院推荐后、学校再进行专家评审、遴选出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5项上报海南省教育厅。申报重点项目未入围的不会进入一般项目评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上参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如有重大教学改革意义或科研价值的也可申请。
(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各高校申报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
(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着眼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等改革研究,要有一定的推广性;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和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以上三个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其中“申报汇总表”请发送可编辑汇总的电子版。论证活页严格按照表后说明填写,须用A3纸双面印制,控制在4个A4版面为宜。
五、其他要求
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5年1月。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学校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校科发院联系人:游建华,耿加美;联系电话:66293351,邮箱:300133@hainanu.edu.cn。
附件:1.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校科发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