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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科研启动经费(自科类) 下达的通知

2025年01月20日 11:43

学院、相关高层次人才:

2025年科研启动经费下达及使用要求如下,请务必详阅并按要求执行。

一、分配原则

本年度科研启动经费将根据人才填报的年度科研启动经费需求分批分类拨付。具体如下:

设备采购经费优先100%保障;年度科研启动经费需求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部分按30%拨付,剩余70%视各项目执行进度以及实际经费使用需求拨付首次考核时间节点为2025531日已下拨经费执行率70%)。自本年度下达科研启动经费之日起,提前完成执行进度要求或有特殊情况需拨付本年度剩余启动经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联系科管部门业务老师办理(先申请先拨付,由学校根据科研启动经费资金总量统筹安排)

二、经费执行要求

(一)根据学校对经费使用执行进度的要求,2025年度科研启动经费执行率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531日要求已下拨经费执行率至少达到70%(含设备费);

2、831日要求已下拨经费执行率至少达到80%(含设备费);

3、1031日要求已下拨经费执行率至少达到90%(含设备费)

412月20日(或财务处截止收单时间)要求已下拨经费执行率100%。

(二)设备费的执行要求

1、仪器设备采购需求的科研启动经费项目50万元以上,项目负责人320日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设备论证材料(大型仪器论证、进口设备论证)、同时向采购与招标中心提交采购意向(大于等于200万的项目);在6月10日前向采购与招标中心提交采购需求的相关材料,并确定预付款比例(项目负责人应综合考虑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供应商履约能力、学校权益保护、学校风险防控等因素,确定采购合同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

未能在6月10日前提交上述材料的,学校可视情况调减该项目设备费的30%统筹使用;截止8月31日仍未提交上述材料的,学校可视情况调减该项目设备费的70%统筹使用,剩余设备费的30%可作为该项目设备采购的预付款。

2、5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尽量在3月底完成采购或支付预付款

(三)执行率未达标项目的处理

如经费使用进度未能按上述第二条“经费执行要求”中的第1点和第2点(531日70%、83180%)执行的项目,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再下达剩余未拨付经费,并收回已拨付经费未使用部分的50%统筹调剂。

未在本批次下达经费的今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执行要求可根据学校实际拨付经费的时间适当放宽。年末未使用剩余经费根据学校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均予以收回,不做结转。

三、预算申报要求

(一)本次1月份科研启动经费下达减少了项目负责人细化报销费用项的步骤,根据前期统计启动经费申报预算金额科管部门已在云杰系统完成发放,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管部门细化的费用项按实际需要报销,无需再做费用项金额调整(除劳务费调增需在财务系统做调整外,其他费用项不设金额限制)。

(二)本年度陆续引进的人才首次申报科研启动经费自行“科研管理系统”新建项目及时联系科管部门业务老师咨询办理经费发放相关流程

(三)科研启动经费需要追加经费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在“云杰系统”已拨经费的原项目上再次申报预算,请勿新建。

四、其他

(一)新引进教师新建项目流程可下载查阅附件中的流程图参考

(二)大型仪器论证、进口设备论证所需要相关资料网址:

https://ha.hainanu.edu.cn/shebei/liebiao.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07

(三)采购需求所需相关资料网址:

https://he.hainanu.edu.cn/zhaobiao/info/1014/1002.htm

(四)请及时关注“云杰系统”中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审核状态”,显示“预算完成”方可正常使用经费报账。

科学技术发展院联系人:陈哲钦, 咨询电话:0898-6625350 /1307898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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