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 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附件1),现将2025年省基金任务书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填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填写任务书,特别注意任务书起止时间必须与立项清单中的起止时间完全一致(详见附件1),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结束时间根据申请书填报的执行年限顺延,首页及计划进度处都需修改。
2. 研究内容原则上与申报书一致,不得更改考核指标参数,项目组成员及排名在此次填报任务书过程不得更改。项目组成员情况表中如果有未定职称的成员(包括学生)请统计在“其他”栏中。
3. 现任务书填报系统已开通,请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下载、打印并签署任务书盖章页,统一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于4月9日前到学校办公楼308A(杨老师或马老师)办理盖章,由学院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后扫描成PDF上传至填报系统,若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也需要签字盖章。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18日24:00前将任务书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不需打印纸质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二)项目执行注意事项
1. 标注且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成果作为验收或评估的确认依据。
2. 已经预算绩效支出的项目,项目验收前最多只能发放50%,项目通过验收后,发放剩余部分。
3. 省基金项目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样品等,应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Hai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字样及项目批准号。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4. 省基金项目经费纳入省财政经费执行进度考核范畴,今后每个季度都必须进行经费执行率的考核,参照2024年要求,原则上,至2025年10月底前经费执行率尽可能达到80%,请项目组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加快经费执行率。
5. 项目执行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我校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
联系人:杨欢 马丹
电 话:66160313
附件:1.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立项批复文件请下载留存)
2.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