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经费已到账(清单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根据建账流程完成到账认领。现将财务系统建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基金经费为一次性全额到账,并实行“包干制”管理,“认领金额”为批准立项资助经费。“费用项”填报时请特别注意:
1.管理费:填写金额为立项批准金额的5%,具体分配为学校2.5%,学院2.5%(具体见下表)。
2.绩效支出: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间接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非“总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下表为各类型项目中绩效支出的可预算范围,绩效支出在项目验收前发放50%,验收通过后发放 50%,否则影响验收。绩效支出一旦预算,后续不予调整。
项目类型 | 总经费 | 总管理费 5% | 绩效支出(可预算的范围) |
学校2.5% | 学院2.5% | 合计 |
创新团队 | 35 | 0.875 | 0.875 | 1.75 | 0-6.25 |
优秀青年基金 | 30 | 0.75 | 0.75 | 1.5 | 0-5.4 |
高层次人才 | 10 | 0.25 | 0.25 | 0.5 | 0-1.8 |
面上 | 8 | 0.2 | 0.2 | 0.4 | 0-1.4 |
青年 | 6 | 0.15 | 0.15 | 0.3 | 0-1 |
3.其他各费用项:其他各费用项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自主确定,在经费执行过程中,财务已下放财务管理系统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限,项目负责人可自行调剂并审核(除设备费及外拨经费)。
4.经费执行率要求:省基金项目经费纳入省财政经费执行进度考核范畴,今后每个季度都必须进行经费执行率的考核,原则上,至2025年10月底前总经费执行率达到80%,请项目组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提升经费执行率。
5.建账流程:

联系人:马丹、杨欢
联系电话: 66160313
附件:1. 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清单
2.《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 号)
3.《海南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海大办[2022]17号)
4. 关于联合发布下放财务管理系统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限的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