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海南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行
二、采购方式:市场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该项目单独采购一个供应商:
序号 | 项目 | 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含税) | 备注 |
1 | 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 对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 不超过4 万元
| 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
2 | 海南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行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 对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 不超过2万元
| 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6月10日之前完成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海南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行绩效评价工作;其中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科技项目实施的内控制度、经费支出、科研成效、决策程序等资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査;海南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行绩效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建设项目的运营管理,孵化服务能力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带动作用,同时考察其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成效,进而全面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未来的工作提供改进方向和决策支持。(2)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供绩效管理问题咨询、指导服务。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各项税费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8.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注册审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9.具备同类成功案例及专业团队,能高效完成绩效业务服务;
10.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五、递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本年度社会保险金缴纳凭证;
3. 纳税凭证(提供递交资料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6. 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7. 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税务师证书;
8. 团队简历,包括项目组成员名单、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9. 商务技术文件(包含服务方案、业绩案例等)
10. 报价函原件(需单独密封);
11.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80分,价格部分20分。
七、时间及地点
1.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北京时间)
2.资料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办公楼406室,电子版资料发至996543@hainanu.edu.cn(邮件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料将被拒收。
八、其他说明
1. 本次调查仅为信息收集,不构成采购承诺;
2.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6281520
附件:1.报价函.doc
2.技术商务评审评分表.doc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海南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