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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5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05年07月25日 14:48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请于2005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300元上交于科研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杜丽 电话:66293351(校内拨:83351) 科研处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5年度教育部 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教技发厅函[20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我部决定今年 9月开始进行2005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2005年度教育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等级分别提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今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分为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共3类。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社会和经济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八、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请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印章。 2.除我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推荐外,其它所有高校均归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推荐,并在>"十一、推荐部门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 2005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计划评出250项左右,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校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推荐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推荐。 四、推荐日期 2005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各推荐单位具体推荐时间见附件有关说明。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与2005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一并上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地 址: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邮政编码: 100080 联系电话: (010)62514694 (010)62514696 网 址: www.cutech.edu.cn 开户名称: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中关村支行 帐 号: 137011516010007132 用 途: 2005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费 附件: 1.推荐2005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要求(链接地址:http://www.cutech.edu.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9468 2.按规定时间集中报送推荐材料的说明(链接地址:http://www.cutech.edu.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9469)//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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