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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年03月15日 10:56

海南大学科研处 关于申报2005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5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及要求: 1、每单位申请数不能超过三项; 2、在研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结题前一般不能申请新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如聘期涵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省内参加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均可通过聘任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附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和已获得2次以上(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而至今未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研究计划或国家863计划等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二、本年度重点支持: 1、热带生物资源利用、新药研究、生态与环境保护技术、信息智能岛建设、新材料研究等与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优势产业的项目; 2、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项目;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核准)且从未申请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具体要求 1、为保证项目的创新性,在报送项目申请书的同时必须提交与该项目有关的查新报告。 2、申请书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A4纸)打印,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查新报告)一式八份(申请书至少一份原件)装订成册。所需申请书可在“校内通知”、“科研动态”栏查阅、下载。 3、截止时间: 2005年4月2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小会 电话:66293351 E-mail:wxh_cao2004@yahoo.com.cn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05年3月14日//www.hainanu.edu.cn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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