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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成果转化流程细则

2026年09月17日 17:58

海南大学成果转化流程细则

一、赋权手续

1.填写赋权材料

填写附件1、2、3,在OA系统提交物理用印申请,需申请以下印章类型与印章数量:





科研合同印 × 3、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 5(各部门各单位处:选择科学技术发展院,然后选到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海南大学公章 × 1。


2.打印材料:

附件1:1份(盖学院印后,盖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印、海南大学印)

附件2:3份(盖科研合同印与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前往服务大厅盖科研合同印、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海南大学印,前往406办公室盖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印。盖章后自留1份附件2,其余交至成果转化办公室(行政楼309)业务老师。附件3填写电子版提交至业务老师,统一进行公示15天,公示结束后可签订技术合同。

用印审批流程图






二、技术合同审批

1. 在网上服务大厅上的“合同管理”模块填写信息。

    2.选择合同审批申请→通用非范本合同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3.主管部门请选择: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乡村振兴办公室),合同分类请选择:科研一(科发院),在合同正文处上传“技术合同”。印章类型请选择海南大学科研合同专用章(一),合同等级请选择:一般合同。拟呈校领导:200万元以上合同需点击“是”。






    4.完成审批流程后,拿技术合同(合同份数根以甲乙双方商定实际为准)前往前往服务大厅盖章。



    5. 将1份盖好章的合同原件交至成果转化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9)王晨曦老师处。

三、科研系统建项

在网上服务大厅登录科研系统,新增横向项目。

合同类型选择:

1.科技成果转让及许可或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2.合同编号可暂填“无”,后续由业务老师统一修改。

3.系统将自动推送至财务系统,无需手动建项。

四、技术合同登记(很重要)

需向国家工信部和海南省工信厅进行登记,获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用于开票和现金奖励)。

提交以下材料至王晨曦老师:

1.《技术合同登记信息表》(附件4)

2.受让企业营业执照(PDF)

3.盖章合同电子版(确保首页与签名页日期完整)

4.若涉及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还需提供:专利证书或申请截图、缴费证明、未转让产权的情况说明(附件5模板)

5.技术秘密类合同需提供技术秘密相关佐证材料(独立研发证明材料、保密协议、认定为技术秘密的决议)

五、财务系统操作

1、开票

在财务开票系统选择“科研项目开票”

发票类型按对方要求选择(普票/专票/电子票)

开票类型选择:“技术转让免税”

注意:仅“技术转让”合同享受减免增值税,横向课题如何免税需申请人自行与财务处沟通。

2、到账认领

需上传以下材料:电子回单、发票、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个税备案(可减免50%个人所得税。注:技术秘密类合同不享受减免税政策)

填写《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附件6)→盖章材料

同时请附上:学院公示满7天以上的公示信息表→佐证材料

成果转化合同及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佐证材料

在OA系统申请用印:海南大学公章×1,并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前往税务局盖章。

4、现金奖励发放

在财务系统申请“多项发放”

发放类型:绩效发放至在职教师个人

需上传:1.电子回单、2.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个税备案表(已税务局盖章)。


附件1:海南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申请表

附件2:海南大学科技成果赋权协议书

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免打印,发送电子版至王老师)

附件4:技术合同登记信息表

附件5:产权变更情况说明

附件6: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业务老师:王晨曦;联系电话:0898-66190627)

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