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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学院(重点实验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9年08月26日 11:36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决策部署,根据《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告》及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组织部分依托单位对2018年度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自评价,请你学院(重点实验室)于9月18日前提交2018年度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联系人:秦老师,电话:66160313 海南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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