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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年度“海南大学校内专项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2017年04月17日 09:3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科学研究的实力,提高学校科研队伍的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水平和竞争实力,更好地服务于海南省经济的发展,同时促进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海南大学科研专项项目的申请,支持类型分为青年教师基金科研团队培育专项,专项鼓励跨学院、跨平台科研团队合作,对接海南12大产业,形成多学科、多层次的科研创新团队体系。

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类别及申报要求

(一)青年教师基金2017年优先支持物理、数学、化学、生物等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考虑工程类和应用项目的扶持。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逐年都有新的进展,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型项目逐年都有新的突破。

项目执行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6万元。

申报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我校教师;

(2)项目内容不得与承担的国家、省部级项目内容相似;

(3)担任行政职务副处级(含)以上人员不得申报;

(4)正在承担其他校内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科研团队培育专项对接海南省十二大重点产业,结合我校学科发展,主要支持已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优秀创新团队。2017年优先考虑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医药、低碳制造、旅游、海洋等6个团队的支持,通过制定团队建设专项计划,以优秀青年人才为核心组建的创新团队进行重点资助和培育,产生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增强服务地方能力,推动我校学科达到较高水平。

项目执行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资助数量:团队资助数量不超过6个。

资助额度:每个团队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条件:

(1)团队应具备一定规模(不含学生),团队成员中38周岁以下的教师不得少于50%;

(2)团队应有一定的研究特色与合作基础(联合发表文章、获得专利等共同署名的成果,共同承担科研项目);

(3)团队带头人至少为学校人才引进C类或D类人才或校内同等资历。具有较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是在本学科具有较高影响力。

(4)团队成员带头人或骨干成员,没有担任副处级(含)以上的行政职务。

(5)鼓励跨学院、跨平台科研团队合作,形成多学科、多层次的科研创新团队体系。有跨学院、跨平台科研团队合作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项目评审

各类项目按支持方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到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青年基金项目不需要到会答辩,科研团队培育专项需申请人到会汇报、答辩。项目会审后,择优资助。

三、注意事项

以上项目主持申报限1项申请或参与数合计最多2项。

四、材料上报

(一)申报不同类项目须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申请书(见附件)

(二)纸质申请书一式十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三)请各院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项目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由各学院统一发至qcx329@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66160313

邮箱:qcx329@126.com

科研处

2017年4月15日

2017年海南大学青年教师基金申请书

2017年海南大学科研团队培育专项申请书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