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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6年05月10日 11:16

各单位: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下称“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1.2006年度培育资金项目支持生命科学、农林和信息3个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2.2007年度重点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将择优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4]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3]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两文件见附件3和附件4。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的项目申请,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须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对擅自修改的,教育部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

4.各类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一般为:培育资金项目不超过4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万元(引导资金)。

(1) 对地方及部门高校申报的培育资金项目,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由高校主管部门或项目申报高校提供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

(2) 对地方及部门高校申报的重点项目,教育部资助经费只作为引导资金,其余项目研究所需经费须由项目申报高校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高校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按不低于1:2:2的比例配套提供。

四、项目申报方式

2006年度培育资金项目截至2006年5月15日。

2007年度重点项目截至2006年5月29日。

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附件材料提交一份即可。

联 系 人:杨德禧 初华丽

联系电话:66279010

E-mail:kysbch@163.com

海南大学科研处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1:教技司[2006]74号《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通知》

//www.hainanu.edu.cn附件2: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www.hainanu.edu.cn附件3:《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www.hainanu.edu.cn附件4: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www.hainanu.edu.cn附件5: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请书

//www.hainanu.edu.cn附件6: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