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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的通知

2017年01月16日 16:37

琼科〔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2〕70号)“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向省科技厅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等要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事项要求和科技项目专项审计反馈建议,为做好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尚未提交2016年度或以往年度的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的单位,严格按照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务必于2017年1月24日前完成在研项目各年度实施总结报告(分年度撰写),提交至各专项项目分管处室。年度实施总结报告编写可参考附件模版。

二、年度实施总结报告请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统一编写目录及页码,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原件。除省基金可以简单装订外,其他类型项目必须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建议统一用蓝色),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同期将电子版发送至校科研处邮箱 yjh505@126.com

三、省科技厅各项目分管处室联系方式:

政监处:65336531

创发处:65329449

资管处:65343887

高新处:65323068

农村处:65332420

社发处:65200591

合作处:65342482

人事处:65380673

附件: 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参考模版,各专项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校科研处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寒假期间,本人于1月24日上午9:00-12:00在办公室(办公楼405房)受理各位老师报来的材料,请大家按照时间要求报送。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月

附件: 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参考模版,各专项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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