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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07年03月14日 17:22

各有关单位:

教育厅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我校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

1、项目负责人应详细填写教育厅编制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附件1)。

2、出示标注“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字样的研究成果。(没有标注的论著,不能作为该项目研究成果)。

3、材料的整理请按照附件3【我校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格式】装订,9份(A4纸装订成册)。

4、现将到期应结题的项目(附件4)予以公布,希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结题验收材料务必于2007年3月19日前经单位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集中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另项目负责人需交《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电子版一份由科研处管理。电子邮箱:Kysbch@163.com, 逾期不候。如有变化,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2【重要事项登记表】,不按时结题并且没有说明理由的,将影响其以后课题的申报。

联系人:杜丽 刘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科研处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2、重要事项登记表

3、我校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格式

4、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到期应结题项目一览表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重要事项登记表

我校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格式

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到期应结题项目一览表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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