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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2012年10月16日 15:36

各学院,各单位:

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和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10月25日前提交科研处。《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 2012年度“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需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拟推荐教育部的项目将填写《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在获取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http://stmp.moe.edu.cn/)权限后,进行网上申报。网络开通时间10月15日-11月5日,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

3.请相关学院根据条件推荐项目,并于 10月25日前将推荐简表(见附件1)报学校科研处。推荐简表电子文件发送至chmz752@yahoo.com.cn邮箱。

联 系 人:陈曼真 联系电话:0898-66167932 科研处 2012年10月16日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教育部关于推荐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 知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