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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和申报2006年度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2005年05月13日 16:01

各单位: 2006年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琼高教[2004]41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和申报2006年度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事项如下: 一、根据《通知》关于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要求,2006年到期结题或以往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准备工作,结题材料包括:①项目研究工作报告、②《项目终结报告书》、③项目研究成果(标注“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的论文、著作、鉴定成果等),结题材料一式8份装订成册。 另外,未到期结题的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请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材料(含《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阶段性成果等)一式3份装订成册。 结题验收材料和中期检查材料于2005年6月3日前经单位审查后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或单位办公室主任统一集中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二、根据《通知》关于申报2006年度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认真发动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和查新报告一式8份装订成册(其中7份上交教育厅,1份海大科研处留存);另申报者需交《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一份由科研处管理。以上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查后连同评审费于6月17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或单位办公室主任统一集中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上述《项目终结报告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可从校园网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申请评审书》见本通知附件。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和申报2006年度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附件2:《申请评审书》 海南大学科研处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和申报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请评审书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