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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下半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09年10月30日 17:32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海南省教育厅拟于2009年下半年通过海南省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组织专家对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

1.学校将于2010年对已经到期但还未结题验收的教育厅项目进行清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中“第十三条 项目结题验收申请的条件”加快项目的实施,并尽快发表论文(必须进行标注)。如不按时结题验收,将影响其以后课题的申报。

2.2009年下半年的项目结题验收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结题验收标准遵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教高[2007]124号)中“第十三条 项目结题验收申请的条件”执行(见附件1),达不到结题标准的科研项目,请不要呈交结题验收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详细填写教育厅编制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3),材料的整理请按照附件2【我校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格式】装订。完整、装订成册的验收材料一式3套(A4纸)经单位审查后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候,请不要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并与结题材料一起装订,著作、教材或其他材料提供3本(册、件),数据库光盘请提供3张,并且都粘贴在每份结题材料的后面。《科技成果与项目登记表》(见附件5)只需发邮件至yjh505@126.com即可。

4.材料中的申请评审书必须为盖有学校公章的原始申请书,可到科研处查询复印,未盖章的申请书不能作为装订成册的材料。2008年、2009年立项的项目都反馈了计划书(盖章后的),请项目负责人一并附上。

5. 结项材料中封面“承担人员”处应写所有实际完成项目的人员。

联系电话:66293351,联系人:游建华

E-mail:yjh505@126.com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我校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格式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4). 《财务决算表》

5). 科技成果与项目登记表

科 研 处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www.hainanu.edu.cn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www.hainanu.edu.cn2).我校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格式

//www.hainanu.edu.cn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www.hainanu.edu.cn4). 《财务决算表》

//www.hainanu.edu.cn5). 科技成果与项目登记表

//www.hainanu.edu.cn

  1. 海南大学
  2. 海南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院